广东省剖腹产可以休多久产假律师

解析:
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进行剖腹产的女性员工在分娩期间享有长达98天的法定产假。在此基础上,产前还可额外获得15天的假期。若生产过程中遭遇难以分娩的情况,其产假期限应相应地延长30天。若是多胎妊娠者,每增加生育一个婴儿,其产假相应也会增加15天。
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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